“内卷式招商”终结:发改委明确将制定出台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任飞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,将出台“两张清单”——《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》和《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》,明确地方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时“什么能做,什么不能做”。
与此同时,山东、福建、广东等十余个省份在近期召开的全年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,不约而同地将“全国统一大市场”列为2026年工作关键词。
一系列动作表明,这项自2022年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》发布后启动的战略工程,正在从宏观指导原则进入具体实施阶段,一场以“清单化”“机制化”为特征的深度治理已经拉开帷幕。
自2022年4月《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》发布以来,统一大市场建设从理念倡导到实践操作。发布会上透露的信号清晰表明,这一进程已进入“建规则、强执行”的深水区。
最引人注目的是“两张清单”的制定。这些清单的制定思路,与过去的经济治理方式有明显不同。
从“倡导性政策”转向“约束性规则”。过去主要通过会议、文件传递精神;而清单则提供了具体的违规认定标准和行为边界,将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、可核查的具体条目。
从“宏观指导”转向“微观操作”。针对企业低价无序竞争、政府采购招标、招商引资等具体问题,清单将明确哪些做法是允许的、哪些是被禁止的。
当前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可概括为 “一个条例、两张清单、三项制度、四步机制” 的系统性框架。
其中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》正在研究中,将为整个工程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。
“两张清单”则构成了规则的核心。《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》被称为地方政府行为的“负面清单”,直接划出红线;而《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》则为地方政府提供“正面指引”,明确哪些做法是值得鼓励的,哪些是被禁止的。
同时,三项配套制度——统计、财税、考核制度的改革也在同步推进。这些改革将调整地方政府的激励机制,减少其分割市场的内在动机,从根源上解决问题。
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,国家设计了“四步走”的闭环工作机制。这一机制包括问题发现、线索核实、督促整改、约谈通报四个环节,形成一个完整的治理链条。
针对企业低价无序竞争、地方政府采购招标、招商引资不规范等重点问题,监管部门将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线索,核实问题,督促整改,并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通报。
从2025年6月至2026年1月底,财政部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,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。这种跨部门协作模式可能会在未来统一大市场建设中成为常态。
在中央政策框架下,地方政府的响应迅速而具体。山东、福建、湖南、河南、贵州等省份的发展改革工作会议上,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”几乎无一例外地出现在2026年重点工作部署中。
各省份的实施重点各具特色。山东省特别强调要“规范招商引资行为”,福建省则提出要“深化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”。
在市级层面,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纪委监委曾查处多起招投标领域“借壳投标”“明招暗定”问题,推动建立从项目立项到验收的全过程监管机制。
这些地方实践表明,对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理解正从“抽象概念”转变为“具体工作”,并与地方经济发展和治理效能提升紧密结合起来。
为何在当前经济形势下,统一大市场建设被放在如此突出的位置?这背后有着深层的经济逻辑和战略考量。
从宏观层面看,当前中国经济面临“供强需弱”的矛盾,需要通过打通国内大循环的堵点卡点,把超大规模市场从潜力转化为现实需求。
从长远发展看,建设统一大市场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。只有在统一规则下,生产要素才能自由流动,资源才能高效配置,企业的创新动力才能被充分激发。
财政部等三部门对政府采购领域地方保护专项整治接近尾声,一场深刻的变革正在全国各地静默推进。
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将告别过去“重本地、轻全国”的思维模式,真正按照统一规则行事。对全国性企业而言,地区封锁被打破将释放巨大市场空间,但竞争也将更加公平和激烈。
